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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生废物原料国外装运前检验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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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ZAI XIAN BAO JIAN

再生废物原料国外装运前检验协议书

                                      编号:

甲方: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新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北京南路副6号
邮编:8300ll
电话:0991-4811602
传真:0991-4816295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发货人名称:
境外企业注册号:
发货人地址: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申请甲方对下列再生废物原料进行放射性、易燃易爆物、密闭容器、生活垃圾等安全卫生环保项目检验:
     品  名:           产 地:
     重量(吨):           储存地:
     环保证号:           合同号:
2.乙方向甲方支付检验费用人民币     元,并承担甲方工作人员在国外进行检测工作期间的交通住宿费用。
3.乙方应按SN0570-1996《进口废金属放射性检验规程》要求对货物进行堆放(高度不超过50cm),甲方尽所知和最大能力对该批申报的再生废物原料进行放射性检测,并出具检验证书,此证书仅供乙方了解该批再废物原料在储存地条件下的放射性状态,并不能因甲方签发本证书而免除乙方或其他方面因运输或转储该批货物所承担的将放射性废物和被放射性废物污染的物品输入中国境内或者经中国境内转移的法律责任。
4.为防止将放射性废物的被放射性废物污染的物品输入中国境内,乙方自备检测设备在装运上述再生废物原料时进行监装,以确保被屏蔽部分和其他后追加的未经检验的废物原料得以检测,同时防止易燃易爆物、密闭容器、生活垃圾、土壤等中国政府规定禁止入境的物品混入。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日  期: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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